2022年,张家口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张家口《2022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要求,深入开展“学总书记讲话、谋张家口发展”和“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交好本地发展优异答卷”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人社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立足本职工作,法治人社建设完成成效明显
(一)强化政治站位,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人社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局党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安排》,党组书记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带头学习宪法法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普法责任,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干部考核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事项的办事流程和主体责任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落实文明执法制度,印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用语指引》、《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轻微免罚清单》等文件,引导执法人员文明用语。四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根据我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人社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在指导基层工作中要做到“三结合一宣传一规范”,即检查与普法相结合、调研与宣传结合、执法与教育结合,坚持先宣传后执法,先教育后规范,抓好普法责任制。
(二)多措并举稳岗就业保民生。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良性循环。一是持续加大新增就业力度。我局依托就业大数据平台、就业创业用工超市平台、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一站式服务大厅,优化就业创业服务,以线上线下结合模式积极推动就业工作。积极推进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向相关的企业主管部门下发了《张家口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报送企业缺工用工需求的通知》(〔2022〕1号),根据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用工需求以及人社部门征集的用工信息,开展就业服务。依托张家口就业创业超市、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发布用工招聘信息,组织线上招聘活动。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发挥就业联盟区域协同作用,积极将企业用工信息传递到周边城市人社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吸纳外地劳动者来张就业,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全年组织招聘活动456场,参会企业3606个,提供就业岗位6.7万个,实现就业人数7482人。二是持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持续征集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特别是建院、北方学院等驻张高校,利用其自身教学资源开展好应届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其就业能力。着力推动更多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别是参与稳岗培训,发挥其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地位作用。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3821人次,其中大培训25052人次,一次性留工培训26995人次,新型学徒制培训3621人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2226人次,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认定5927人次,完成31150人培训任务的204.88%。三是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在原有邮储银行、张家口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又将民生银行纳入合作银行,扩大了银行范围,进一步加大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我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5笔6960.9万元,直接扶持带动吸纳1012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已超额完成5000万目标任务的138.5%。四是落实职业技能评价服务。持续面向我市企业征集等级认定机构,并积极引入省级第三方等级认定机构来我市备案,初步建立了省市两级等级认定机构互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优化了我市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前三个季度我市范围内已建立等级认定机构41家,引入省级第三方认定机构30家。受疫情影响,前三个季度仅组织了30多个批次的等级认定考试,共有近6000名考生参加考试。五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户籍限制规定。及时为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有参保意愿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续保登记手续,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开具非必要证明材料等障碍,切实引导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三)聚焦筑牢“社会保障网”,着力优化社保服务。一是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项配套政策,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特殊工种人员岗位信息入库工作,12002条信息成功纳入国家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企业养老保险将已纳税未参保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面重点,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积极参保、持续缴费。截至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净增2.7万人,完成全年净增2.29万人目标任务的118.42%。二是完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完成,企业养老保险完成待遇调整33.64万人,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24.05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完成待遇调整89938人,月人均增加152.03元。按照中央及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标要求,我市于7月底完成提标任务(中央、省各提高5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3元。三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我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费率保持在1%,其中单位0.7%,个人0.3%;共为企业减负3477.15万元,惠及10655家企业。确保减少企业费率、享受优惠政策到位。四是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86家企业10077人申请失业保险缓缴285.3万元;107家企业10665人缓缴企业养老保险2068.64万元;84家企业6678人缓缴工伤保险24.05万元,占缓缴企业的7.4%,106家企业涉及1.16万人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缓缴,缓缴基金44.5万元。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共为企业减负5542.5万元,惠及10655家企业。积极落实失业保险缓缴政策。已申请失业保险缓缴参保单位253家,涉及参保人数1.6万人,涉及缓缴金额285.3万元。五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扶持力度。持续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通过数据比对,精准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直接拨付返还资金。畅通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账户。发放失业补助金606.76万元、失业保险金2383.73万元;加快推进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截至目前,已为4934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001.9万元,提供稳定就业岗位21万个。鼓励支持企业以工代训,共为2136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2114.75万元。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共发放失业补助金1084.2万元,惠及15780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67.3万元,惠及2226人。六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截至目前,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达12033人。
(四)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局,着力优化人才服务。一是加大人才行动统筹力度。完善了“雄鹰计划”方案,印发了《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青蓝”计划》,制定了《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帮扶方案》并与头部企业调研对接,对沃尔沃张家口项目人才引进基金的后续使用进行了专题研究,高创园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现了年度开门红,有力推动了产业人才领跑计划实施。二是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力度。不断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当前,已落实省职改办针对卫生、农业、水利等专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不将论文、科研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将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市属三所高校,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市教育局,市属高等学校(市委党校)、市农科院自主开展中级职称主系列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称委托市农牧局评审,并对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及时给予指导。三是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组织了全市定点培训机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举办了2022年青年教师说课比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组建了115人的河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我市参赛代表团。推进专技人才培养,向省推荐了市农科院《谷子产业技术》申报高级研修班等三个项目,印发了“三三三人才工程”项目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相关文件,并已开始组织申报,推进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四是加大人才服务力度。举办了“2022年张家口市产业人才领跑计划直播带岗”活动,持续完善民营企业人才服务中心功能。举办7场“市毕业生市场暨全市网络人才交流大会”,发布招聘岗位1599个,人岗对接持续进行。发挥河北创业大学和全国创业就业示范孵化基地引领示范作用,全市20家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孵化1677人创业,带动就业5890人。
(四)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和督促约束机制,按照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发文,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按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所有文件都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进行公开竞争审查。二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我局与河北海龙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常年有两名律师保障我局法律服务工作,参与重大行政决策。2022年为我局提供政策咨询11次,合同的合法性审查17次,参与行政应诉15次,参加劳动社保法务专班,二次论证20人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按市司法局要求,我局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建设,为符合条件的3名局工作人员申请公职律师资格,并按省人社厅的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市双随机工作的要求,1月份上报2022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将计划在我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事前公示栏目进行公示。按照要求对“一单两库”进行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市场主体库调整完成后,在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开,年度计划五次抽查,每次都是先按制定抽查方案、在河北双随机平台进行录入、人员随机选派,对复杂的全年抽查计划全部完成。
(五)树牢法治思维、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与诉讼衔接机制。为了减少行政争议,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受理程序、保全程序、执行程序三个衔接的具体内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劳动人事疑难复杂案件办案指导制度、工伤认定疑难案件及时通报制度,拖欠劳动报酬申请支付令制度、联合培训等6项制度,加强了人社部门劳动人事仲裁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二是做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3月15日至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665家,涉及劳动者16665人,其中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家企业49家,涉及劳动者1213人;技术密集型企业2家,涉及15人;加工制造企业50家,涉及1932人;服务业企业472家,涉及7702人,其他企业92家,涉及5803人。自6月27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时间的市县联动执法检查。对全市3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落实整改农民工工资专户项目25个,工资保证金项目16个,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项目8个。三是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五种投诉举报方式。公布人社行风热线电话“12333”,在市县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局官网设立“急难愁盼直通车”,在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设立投诉监督电话“2010278”,在局机关纪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2014948”,受理破坏法治人社建设投诉举报。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就,但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地方。一是个别干部对法治工作不够重视,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仍需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基础工作还需不断加强。三是人社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方式需要改进。通过执法,我们发现有惠民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用人单位、职工并不清楚,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方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会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八五”普法宣传,营造和谐氛围。人社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政策制定和贯彻实施的全过程,做到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七进”工作,送法进企业、机关、军营、校园、乡村、社区、工地,广泛开展宪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是做好被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人社部门的行政争议集中在工伤认定上,如何减少行政争议带来败诉风险,需要继续加强与司法部门、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在八五期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司法部门、人民法院召开案件研讨会,认真研究分析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总结提升工作,统一工伤认定的尺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行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加大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等人性化执法方式,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争组织一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专项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