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口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草案)的政策解读

2023/04/23 1.3w 阅读 132 点赞

根据依法行政工作需要,现就张家口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司法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相关规定,持续深化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建设,缓解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切实规范各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即从本市各行业、各领域社会公众中聘请人员,协助政府从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建立办法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由于受人员编制、监督体系建设不完备影响,在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要求上存在不少问题,监督不到位现象失分突出,从而导致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或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监督。从近三年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因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越权执法、任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时有发生,给政府形象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监督人员不监督执法活动,只在监督意见书上签字;有的行政执法人员代替监督人开展监督,并代替监督人员签字;县区、管委会的司法行政机关监督人员较少,不能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由于存在上述问题,导致各级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监督不力,出现各种不规范执法问题。

三、起草和审查过程

2023年2月,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开始起草工作。2023年3月发函征求各县区(管理区管委会)意见建议,组织市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召开座谈会,并邀请有关专家召开专家论证会后,形成审议的办法(草案)。

四、主要内容

办法(草案)共二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确定社会监督员聘任范围。通过社会公开选聘和定向邀请等方式进行选聘,明确了聘请人员所需的各项条件,同时要求向社会公开选聘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不得少于聘任总人数的50%。

(二)明确社会监督员职责,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围绕建立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建立三方面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审管、权责一致的体制机制;二是明确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员的职责权限,避免权力不清、责任不明;三是规定建立健全审管机制,加强业务协调。

(三)细化社会监督员的管理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确保办法(草案)规范高效运行,确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员实现业务协同、有效衔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