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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张家口市司法局 关于《张家口市医疗纠纷预防 和处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2022/01/28 1.6w 阅读 177 点赞




为了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市司法局起草《张家口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张家口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作如下说明,请审议。

一、起草《张家口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维权意识增强,人民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医学的高风险性和治疗结果的难以预测性,我市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医疗纠纷频繁发生,不仅导致医患关系紧张,而且极易成为社会焦点,引发社会矛盾。

2018年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纳入法制化轨道,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上提供了法律依据。11月5日武卫东书记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指出:“市司法局要研究出台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的具体办法,依法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行为,切实维护医疗医务合法权益”。为了贯彻落实武卫东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市司法局最早起草了《张家口市医疗纠纷处置管理办法》,后在征求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又重新起草了《张家口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又一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最后定为此稿。

二、《办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三、《办法》的框架及基本内容

《办法》共分七章,六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共十三条。主要明确制订《办法》的法律依据、预防与处置原则、适用范围、各部门职责等。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共六条。主要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医疗质量和医疗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共二十条。主要明确发生纠纷时告知事项及处置程序、发生纠纷后的自主协商和调解程序、医疗鉴定程序。

第四章,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共六条。主要明确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对于重大医疗纠纷事件的处置程序。

第五章,医疗风险社会分担机制,共六条。主要明确加强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建设。

第六章,法律责任,共十条。主要明确医疗纠纷处置中各个环节,相关机构、组织、人员违法违规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共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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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