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口市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起草说明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50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本市燃气行业的实际,强化前期工作的调研和相关资料收集,加强与相关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的沟通,起草了《张家口市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近年来,燃气事故时有发生,而许多事故发生在用户端。我省于2020年4月生效的《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要求“ 新建住宅管道燃气工程,应当在户内安装管道燃气自闭阀等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既有住宅燃气用户加装管道燃气自闭阀等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为切实提高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包括城镇既有住宅、单位燃气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政府工作要求,我们起草了本《方案》。
二、我市城镇管道燃气用户的底数
据初步统计,至目前全市共有城镇管道燃气居民用户758000户(已安装安全装置77970户,未安装安全装置680030户),其中主城区共有城镇管道燃气居民用户334937户(已安装安全装置21315户,余313622户既有燃气居民用户未安装安全装置),其他县区城镇管道燃气居民用户423063户(已安装安全装置56655户,余366408户既有燃气居民用户未安装安全装置)。
三、主要内容
(一)加装安全装置成本
经市场初步询价和工程测算,安装一套户内燃气自闭阀和金属软管约需280元/户。现市场上销售的燃气自闭阀质量参差不齐,售价从十几元到四五百元不等,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软管售价也差距不小。为将此次安装燃气安全装置的工作做实做细,真正让安全装置成为人民群众用气安全的保护神,我们将积极联系质量监督部门或委托专门鉴定机构,确定技术先进、质优价廉、安全可靠的产品,制定全市入围的燃气安全装置产品目录。
目前,我省石家庄、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定州等9个城市已通过相关实施方案并开始实施,邯郸、唐山、保定、邢台等市均制定了“由市政府给予每户既有燃气用户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0元,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的财政补贴政策;定州市制定了“由市财政每户补贴150元,用户自付50元,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的财政补贴政策;石家庄市因用户多、采购体量较大,制定了“主城四区居民用户政府每户补贴100元(市、区两级按1:1比例承担),居民每户承担75元,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自身承担的费用,市政府全额给予补贴。”的财政补贴政策等。
(二)政府补贴方案
按照省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政府、企业、居民合理分担城镇既有住宅加装安全装置费用的机制;单位燃气用户自行承担所需费用,不得增加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经济负担。”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推动我市加快既有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进度,建议对主城区城镇既有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财政给予财政补贴政策。即:1、政府补贴到2022年底结束,财政补贴100元/户,用户承担不高于80元/户,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2.对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由财政补贴180元/户,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3.从2023年1月1日以后既有管道用户申请加装安全装置的,由居民用户承担200元,不足部分由燃气企业承担;非居民用户和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的既有管道燃气用户自行承担所需加装费用。主城区(桥东、桥西、经开)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保障,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县区(管委会)补贴资金由当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
经初步估算,主城区完成既有居民燃气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工程共需政府补贴资金约3000万元。实际补贴以按估算额预支,根据加装工作考核结果、验收合格台账和用户签字文书等为依据进行扣减或增补。
(三)农村燃气用户情况
关于农村燃气用户,因均属近几年实施,按照气代煤相关技术标准,在气代煤工程实施中已有安装户内安全保护装置的规定,且政府已给予相应补贴,因此本方案不涉及农村气代煤用户。
四、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一)改造底数清晰。各燃气企业要将用户信息数据资料提交行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应纳入改造范围的燃气用户必须纳入。因常年不在家未进行既有燃气用户加装的燃气用户从2023年开始,不经加装安全装置不得给予通气。
(二)政府补贴到位。为促进此项惠民利民的加装工作开展,建议政府采取以按估算额预支财政补贴,后根据加装工作考核结果、验收合格台账和用户签字文书等为依据进行扣减或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