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一年内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原凭社会保障卡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暂停。现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8号文件要求,此通知印发之日起,由所在企业按照标准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财政部门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拨付给企业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个人。根据文件要求申领审核程序如下:
一、系统审核已通过,但尚未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补贴的企业职工,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将人员分类整理后,将企业账号提供给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按申领程序向财政局提出申请,财政局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拨付给企业后,由企业发放给职工个人。
二、符合申领条件,但目前还未录入系统审核的企业职工申领程序:
1. 由所在企业对申领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向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提交申请(见附件1)。
2. 由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复审,提交《张家口市职业资格证书审验表》进行审验(见附件2)。
3. 企业职工参保状态和职工缴费年限按照属地审核的原则,市本级企业职工由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审核,县区企业由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职工管理所整理汇总后向职业能力建设科提出申领资金申请。
4. 职业能力建设科按申领程序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拨付给企业,由企业发放给职工个人。
附件:1. 张家口市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
2. 张家口市职业资格证书审验表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1
********公司
关于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申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河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现有**名在职职工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共申请补贴资金****元,请将补贴资金汇入以下账户,我单位在收到资金后将及时发放给职工本人。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附:张家口市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花名册
2020年**月*日
展翅行动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种 | 等级 | 证书类别 | 证书编号 | 补贴金额 |
王大平 | 女 | 130427********2927 | 育婴员 | 初级 | 职业资格证 | 12391270127 | 1000 |
张红 | 男 | 130427********2927 | 育婴员 | 中级 | 职业资格证 | 12391270127 | 1500 |
李四 | 女 | 130427********2927 | 育婴员 | 高级 | 技能等级证 | 12391270128 | 2000 |
补贴金额合计:7500 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同意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向企业拨付补贴资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件2
职业资格证书审验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职业工种 | 级别 | 证书号 | 所在单位 | 备注 |
审验人:审验日期:审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