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拓宽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的覆盖面,着力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与乡村振兴、“六大产业”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契合度;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层次,加快技能人才队伍从初级、中级工向高级工以上层次递进转化,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现面向社会征集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名单,承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所有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开放,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机构。2022年初已经纳入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不再重新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培训资质条件的机构、企业、院校
(二)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相应的培训职业(工种)的场地、师资、设备等基本条件
(三)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的方式方法能满足培训对象的需求,原则上应有实训场所。
(四)管理实施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培训收费合理且公开,财务管理规范,符合审计要求
(六)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并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或就业渠道
三、申报资料
(一)张家口市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二)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或办学批文
(三)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场地需提供证明产权的相关资料,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
(四)按照经批准许可的职业(工种)及等级,分别提供师资情况、设备设施情况、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师资情况还需提供教师资质相关证书等材料
(五)各类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和人员分工情况
(六)近一年内开展培训业务的证明材料(当年注册的培训机构无需提供)
(七)材料真实性申明或承诺函
四、重点征集范围
(一)优先征集驻张各高校(主要承担本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各职业院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二)优先征集具备开展高级工及以上相关的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
(三)优先征集与乡村振兴、“六大产业”以及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所需职业(工种)结合紧密的各类培训机构。
(四)与已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可开展的职业(工种)重复的,原则上不再纳入定点培训机构。
五、申报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有意向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局。
六、认定和管理
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后,认定和管理按照张家口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七、申报期限
2022年10月27日至12月30日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313-8056656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