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张家口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结合张家口市实际情况,起草编制了《张家口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实施细则》。
一、起草背景
2022年10月25日,省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河北省政府令〔2022〕第4号),并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弥补了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2022年11月22日,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减委办〔2022〕9号),就贯彻落实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提出具体的要求。根据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起草编制了《张家口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在《张家口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实施细则》起草、修改完善过程中,积极开展了前期调研、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工作,在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了《张家口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实施细则》。
三、主要内容
《张家口应急避难场所实施细则》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启用与关闭、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28条。规定了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了建设、管理主体,并对规划建设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启用和关闭条件,对法律职责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四、效果和意义
张家口避难场所实施细则整合了目前中央、省、市各级对避难场所管理建设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对当前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管理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有利于各级在落实相关要求的过程中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对于促进我市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