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张家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庭审理一起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该案件为我市首例当庭宣裁案件,以“即时审理、当场定夺”的创新模式,打破传统维权的时间壁垒,使劳动者维权“零等待”。

当庭宣裁并非简单的“速战速决”,而是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优化审理流程、聚焦争议核心的审理举措。首例当庭宣裁案件是申请人因劳动报酬与被申请人发生的争议,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无法明确给付时间,未能达成调解,且双方当事人对拖欠的劳动报酬数额并无争议,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庭审过程中,仲裁员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核查证据、厘清事实的基础上,于庭审结束后当场作出裁决并送达裁决书,将原本45日的审理期限压缩至30日内,标志着我市速裁处理模式再提速,对全面提升调解仲裁处理质效,构建我市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继创新加开“夜间仲裁庭”、“周末仲裁庭”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市仲裁院不断研究探索速裁治理新思路,此次推出“当庭宣裁”审理模式,是法治进步在劳动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它不仅缩短了劳动者的维权时间,更降低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让劳动者无需为维权多次奔波耗时,让公平正义不再迟到。以精细审查的专业作风提升仲裁速裁效率,以优质贴心的服务态度彰显仲裁温度,切实保障群众在仲裁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为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贡献坚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