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家口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9年张家口市企业稳岗返还(第十四批)公示

2019/12/19 2.2k 阅读 400 点赞

根据河北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14)文件精神,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稳岗返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省及所在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经市人社部门初审后,拟对以下桥东区、涿鹿县的15家单位给予稳岗返还,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0313—2024992

       附件:

稳岗返还申请企业汇总表(第十四批) (1).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