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
办理有关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参保单位及办事群众:
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决策部署,根据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传〔2020〕6号)要求,以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防控工作
因市社保中心属于窗口部门,每天来往人员较多,所以面对疫情必须站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防控措施落实。为此希望参保单位和个人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尽量减少来社保大厅办事人员。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对参保单位及个人办理正常社保申报、离退休人员待遇发放等业务,能在网上线上申报办理的,尽量在线上办理,减少到大厅办理业务的次数和时间。凡咨询确定可以延后办理的业务尽量延后办理。二是合理利用电话咨询。对网上办理未成功的,尽量采取联系电话或利用网络、微信等方式联系窗口服务人员解决。三是佩戴口罩办理业务。为有效保护群众安全,对确需要进入业务大厅办事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并主动配合大厅服务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工作,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谢绝进入大厅。
二、在办理业务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为有效防控疫情,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办理业务,我中心对有关业务工作和流程进行了简化和规范,在今后一段时间执行。
(一)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有关业务办理
1.凡是已经开通网上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业务的单位,要通过网上申报办理社保缴费业务。参保单位可通过养老保险核心平台业务软件系统企业网报端登录,进行正常业务申报。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减、申报业务在企业网报端办理,原则上线下不再受理。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相关业务科室。(咨询电话:2181123、2171853)。
2.各参保单位有拟退休职工的,需要将本单位2020年1月至6月份,拟退休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整理好,并提前与市社保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约定统一进行审核和核定。对于因防控疫情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咨询电话:2181739)。
3.各参保单位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如果人员没有增减变化,可以电话通知市社保中心退管服务科,进行正常发放。如果有人员变化的情况,请准备好相关资料,提前与退管服务科联系,争取一次办结业务。(咨询电话:2182230)。
4.关于退休人员认证工作,请继续关注张家口市人社APP系统,可在2月中旬后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认证。(咨询电话:12333)。
5.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请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下载“河北人社”APP查询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申请业务(“河北入社”二维码附后,微信扫一扫,下载并安装)。特殊情况需现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的,请当事人准备好个人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转移地接收函等相关资料提前与市社保中心个人账户科联系,一次办理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咨询电话:2160085)。
6.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以选择省社平工资公布前统一进行申报并缴费。不需要按月进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办理参保手续的,请足额存入应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以免影响各项待遇。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注。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咨询电话:2188002)。
(二)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业务办理
1.参保单位用新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一是2020年2月人员增减变动(含退休人员)等业务可延期到3月予以补办,因特殊原因必须2月办结的(如退休人员修改发放养老金账号等),需要按以下流程办理:首先单位网报端申报并提交业务;然后通过微信群或QQ群联系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预约办理时间;最后携带KEY和申办业务相关资料,按照约定时间到社保中心一、三楼专人办理。二是对无人员增减变动的单位本月要求缴费的,可于2月16日后在单位网报端自行打印征缴通知单。三是中人新办法计发相关业务可通过微信群、QQ群联系我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相关人员预约办理时间,携带KEY及相关申办资料,按照约定时间到社保中心三楼专人办理。(咨询电话:2180528、或2167895 )。
2.参保单位按试点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如无特殊情况,日常业务建议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推迟到3月办理。如因特殊原因必须2月办结的,请通过微信群或QQ群联系科室工作人员预约办理时间,提前沟通办理事项,按照约定时间到市社保中心一楼、三楼由专人一次性办结。(联系电话:2180528或2180975)
3.参保职工个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查询或打印缴费明细等,可打联系电话2162351、2180528,约定时间办理;退休人员查询养老金发放情况的,可打联系电话2180975咨询。
(三)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业务办理
1.初次办理报销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请电话咨询和预约,择期进行业务受理。对没有时间限制的业务,请延期办理。(联系电话:2182808)
2.领取工伤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定期待遇人员,为确保待遇正常发放,如果2020年上半年尚未认证,请及时登录掌上民生APP进行认证。待遇发放到单位的,请单位劳资专管员电话预约,择期进行业务受理。(咨询电话:2182808)
三、为方便办理业务新开设经办窗口
根据市政府便民服务要求,为疏散办事人员,减少人员聚集,市社保中心在市民服务中心(南站附近原世博广场2楼)新开设了经办服务窗口,凡单位申报养老保险业务等也可到市民服务中心。(可提前咨询,联系电话:2171853、2181123(企业)、 2180528、2162351(机关事业单位)
以上措施暂从2月3日起实行,请广大单位和个人理解支持和配合。其他未尽事项或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张家口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