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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2019/12/23 1.1w 阅读 517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 "放管服" 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结合国务院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体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62精神,市政府组织对2018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7目录见附件2,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8目录见附件3,保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55目录见附件4,现予以公布。
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组织实施机关负责,2020年6月30日之前按规定程序完成修改,重新向社会公布。列入延续有效期从到期之日算最多可延长5年的文件继续执行;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11

附件:附件123.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