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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解读: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

2024/10/21 1.8w 阅读 73 点赞


《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的办法,自2023年4月11日起实施。
  

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坚持依法、客观、及时原则,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不予公开信息外,都应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统计机构应当在门户网站公示本单位直接作出的统计行政处罚信息。未开通门户网站的,应当通过当地政府门户网站等其他渠道公示。
 

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警告、通报批评外,应当将行政处罚信息同步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或者省级信用网站。
  

统计机构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公示期限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