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张政规〔2024〕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若干措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相关要求,切实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制定了该《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作为我市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保障性文件,旨在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明路径,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保障。
二、《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8部分21条,涵盖了体检诊断,土地、规划、资金保障,工程管理,项目创先评优,技术服务支撑等方面。一是推进全域城市体检。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四个维度,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设定一定数量的核心指标,持续推进全域城市体检工作。二是强化城市更新规划。建立“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重点片区单元策划—项目建设方案”三级更新推进体系,系统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三是完善土地保障供给。完善存量用地政策、容积率分类管控和奖励等方面政策,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四是优化服务功能配套。完善提升老旧商业建筑、老旧厂区、老旧小区内增加服务功能配套设施相关支持政策。五是创新工程管理模式。从项目审批、验收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工程管理方式。六是强化资金多渠道保障。建立健全城市更新融资机制,完善各类资金项目支撑方式,强化城市更新推进的可持续性。七是鼓励项目创先评优。开展城市更新范例评选,完善城市更新项目评选与优质工程、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衔接制度。八是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建立健全城市更新第三方技术团队和社会、高效力量参与机制。
三、《若干措施》有哪些需注意事项
《若干措施》明确了更新改造项目验收的标准及方式,提出对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既有建筑改造类项目,当不具备执行现行标准条件时,允许按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水平实施。对更新改造后使用功能发生改变的项目,应根据新功能按照相应标准规范实行联合验收。此外,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应当确保消防安全,从严把控,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如何做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实施体系。二是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保障工作经费,聚焦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市县两级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分年度制定目标任务,加强实施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