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明”的概念
本方案所称“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市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信用报告替代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二、起草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更好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并与全国互通互认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在全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免证办”,推动实现“两个一律”,即“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总体框架及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正文及附件组成,正文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及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目标要求。2024年6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进厅事项证明材料“免提交”,基本建成“无证明大厅”。2024年底争取实现100个以上“无证明”场景应用,初步实现“无证明城市”建设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时间。充分考虑我市前期已开展的电子证照共享等工作,将“无证明城市”建设主要任务分为证明事项梳理发布、平台建设开发、分类推进实施以及巩固完善提升四个阶段,并对各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提出明确要求。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从组织、资金、安全、督导、宣传等方面对“无证明城市”建设进行责任分工和保障。
附件部分。发布了我市第一批41个“无证明办事”服务场景、第一批110个高频证照证明共享清单以及“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台账。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