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3年12月8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若干措施》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表重要讲话,反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11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发〔2023〕7号)》,从7方面提出了27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具体措施。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撑起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但是在发展中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出台《若干措施》,针对性地提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具体措施,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若干措施》有哪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7个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包括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化法治化重整等4条措施。二是强化民营企业发展要素保障。包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建立政策沟通和直达快享机制等4条措施。三是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体系、严控涉企收费行为等4条措施。四是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优质企业培育、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鼓励参与新能源开发利用等5条措施。五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包括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等2条措施。六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包括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等2条措施。七是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包括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办理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等3条措施。
三、《若干措施》有哪些创新性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做大做强,提出了多项创新性措施。在主动服务方面,政府部门主动加压,提升服务效率,行政审批部门提出开展“极简办、智能办、马上办、满意办”新“四办”活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探索建立法律监督大数据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推动依法行政。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和行政非诉执行快速处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要素保障方面,市财政局提出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积极落实发布“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完善免申即享业务流程、保障免申即享资金兑付等财政工作环节,推动各类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方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将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完善市场化法治化重整将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和预重整制度等。
四、如何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企业属地责任,“一企一策集中优势资源,协调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工作机制,认真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合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时挖掘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一批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发展标杆,增强发展信心、展现工作成效,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振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