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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5/07/08 1.4w 阅读 122 点赞


根据《张家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张政发20209号)文件精神,7月1日起调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24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平均人数,测算2024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060元。

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此标准核定个人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也按此标准确定个人缴费基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次调整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从2025年7月起至下一年度6月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