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市医疗保障局迅速将省文件转发落实到各县区和市属有关医疗机构,调整后的最高价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80元/人份,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为43元/项;根据疫情需要,按照省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40元收费;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30元收费。此价格政策自2021年1月20日起执行。
在对核酸检测等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的同时,要求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部署,提高新冠病毒检测效率,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确保省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在我市平稳实施,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