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通知》(冀医保规〔2021〕1号)、《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卫规〔2024〕2号)等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现将拟新增的定点互联网医院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拟新增定点互联网医院基本信息
医保区划 | 互联网医疗机构名称 |
市本级 | 河北华奥互联网医院 |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
三、监督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新增定点互联网医院的资格、信息真实性等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匿名反馈不予受理),反映内容需真实可靠,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我单位将对反馈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公示期满后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1.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313-5880318;
2.邮箱反馈:电子邮箱:syyfwk@126.com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