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通知》(冀医保规〔2021〕1号)、《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卫规〔2024〕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新增的定点互联网医院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保区划 | 互联网医疗机构名称 |
市本级 | 张家口市第二医院互联网医院 |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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