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张政办字〔2022〕42号),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1.为什么要出台《张家口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善于抓最具特色的产业、最具活力的企业,以特色产业培育优质企业,以企业发展带动产业提升”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振兴发展。2021年,在疫情冲击、外部环境变化等不利因素影响下,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逆势发展,产业集群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7%,增速排全省第1位,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和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虽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仍存在产业规模总量偏小、单体规模不大、头部企业带动不强、产业链不够完备、创新能力不足、质量品牌不强等问题,特别是缺少位于产业链中高端、资本市场影响力强的大企业、好企业。对此,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培育一批“领跑者”企业脱颖而出,从而带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跨越式发展。
2.《行动方案》的培育对象是谁?
“领跑者”企业培育对象是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
3.《行动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按照“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设置两个阶段的总体目标: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1至2家(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15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力争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累计达到4家以上,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35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力争达到3.5%。每项行动也分别设定了具体的年度任务目标。
4.六大行动如何实施?
针对六大行动和21项重点任务,组织县区细化摸底,选准培育目标企业。根据集群行业特点、企业培育方向和存在制约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任务分解,细化形成《六大行动任务清单》。按照事权范围厘清企业市场行为和政府引导服务边界,坚持问题导向、“一企一策”,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各级责任,明确完成时限,配套辅助政策措施,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精准解决问题,确保培育工作有序推进。
5.《行动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六大行动,具体是:
(一)企业上市行动。一是锁定培育目标。针对不同板块上市条件,遴选1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实施重点培育。二是精准培训辅导。组织专业团队,采取典型引路、“把脉开方”等方式,入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与资本运作专题培训。三是规范股改提升。引导企业加强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推动入库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四是推动市场化重组。引导上市企业聚焦主导产业和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开展产业链重构和技术、科技整合,延长产业链、做强产业集群。
(二)科技赋能行动。一是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型“领跑者”企业梯度培育,每年新培育集群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实施“专利护航”行动,每年新增发明专利180件。二是提升技术装备水平。通过政策引导和帮扶指导,筛选一批技术含量高、示范带动强、市场前景好、投资强度大的项目,支持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自主可控装备研发,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和工艺水平。三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每年选派科技特派服务团,深入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开展创新服务。每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场景应用示范项目,组织3—5场各类对接服务活动。四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绿色设计产品、无废工厂、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每年筛选确定10家以上重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逐企业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实施节能低碳绿色化改造。
(三)产业升级行动。一是推动企业“智改数转”,加快智能化改造。二是加快企业上云用云。三是实施首台(套)装备攻坚。
(四)强链补链行动。一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定期发布“领跑者”企业产品供需信息,组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参加上下游产品供需对接活动,依托张家口市创新产品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创新产品宣传推介和供需对接活动,提高创新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和市场占有率,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晓度。二是打造融通发展载体。鼓励和支持“领跑者”企业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载体,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科技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融通载体,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创新、协作配套。三是强化集群服务支撑。加大省级“工业诊所”培育力度,培育壮大“工业大夫”队伍,开展特色化工业诊断服务。支持“工业诊所”和“工业大夫”依据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定位,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工艺、设备、管理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问题,推动企业降本增效和提质升级。四是构建集群产业生态。组建以“领跑者”企业为“盟主”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联盟,带动集群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上深度融合。开展产业链梳理分析,绘制产业链图谱,强链延链补链。发挥葡萄酒、汽车、冰雪、大数据等产业人才联盟的领跑作用,打造引领特色产业发展一流人才团队,集聚产业发展优势,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五)金融助力行动。一是创新金融产品。推动“领跑者”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互认,鼓励金融机构面向“领跑者”企业开发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开展金融支持“领跑者”企业专项行动,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二是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大力推广“政银担”“政银保”风险共担机制和“政府+银行+保险+评估”四方风险共担机制,加大对“领跑者”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六)冀有特色行动。一是强质量管理。引导“领跑者”企业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培育一批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二是强化标准引领。开展标准体系培优工作,组织“领跑者”企业参加行业标准化专题培训,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每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3项。三是推广工业设计应用。支持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每年工业设计赋能新产品3项。四是打造特色品牌。实施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三位一体”的品牌战略,每年选择10家品牌价值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开展品牌提升,明确品牌战略、提升品牌运营能力。
6.如何抓好《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
《行动方案》由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对应行动方向和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各县区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做好“领跑者”企业服务管理工作。县区政府落实培育“领跑者”企业属地责任,“一群一策、一企一策”集中优势资源,协调解决问题。
各县区政府切实履行培育“领跑者”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工作专班,完善问题征集、分解交办、对接服务、办结销号工作机制,跟踪服务,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将“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纳入县域特色产业振兴工作考核指标,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推进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各项支持政策措施,用足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领跑者”企业,申报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依托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服务,接诉即办,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遴选的“领跑者”企业,优先纳入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保障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供给和稳定生产;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保障其在环保达标条件下“不停产、不限产、少检查、少打扰”,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