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聚力建成“首都两区”、打造“河北一翼”、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打造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新引擎,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比例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全市PM2.5平均浓度稳定保持2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85%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Ⅰ—Ⅲ类水体比例确保达到86.7%以上,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张家口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一体化建设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达到45%以上。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打好PM2.5巩固改善攻坚战
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到2025年,完成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0.7万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0.2万吨,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
到2025年公共交通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全覆盖。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持续下降。主城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
到2025年,完成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1.18万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0.032万吨。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到2025年,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强化流域环境综合整治
到2025年,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深入开展乡村生态振兴
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十四五”期间,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要求,治理和管控措施覆盖率达到100%。
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到2025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
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十四五”时期,全市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五)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3%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80%。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到2025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比例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
(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和投入机制
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科技体系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督导考核
强化宣传引导
强化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