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区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存在的问题、短板,全面梳理排查,抓好整改提升,三落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行动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
一、责任落实
按照区委、区政府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实施意见,区医保局以落实“四个不摘”为总要求,切实落实好医疗保障各项政策,巩固脱贫成果。坚持定期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为民办实事,听取、指导驻村工作队工作。
二、政策落实
一是持续做好参保资助工作。持续做好建档立卡人口等低收入群体 “全员参保、按规定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人口、特困供养人口100%参保资助,会同扶贫、民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人口信息动态调整,实施精准动态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动员力度,激发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确保重点监测人群应参尽参。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04564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9790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84774人。建档立卡人员37632人、特困供养人员410人已申请政府全额资助,低保7493人申请政府进行定额资助,边缘户626人已全部自助缴费参保。
二是落实市域内“三重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做好各项政策的延续、优化、调整工作,持续执行“三重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持续实行提高建档立卡人口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在提高大病保险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继续对防贫对象倾斜支付,取消起付线、封顶线。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将救助对象门诊特殊病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控制在30%以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控制在20%以内,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建立了参保人群待遇报销台账。
三是提升门诊特殊病精细管理。将门诊特殊病台账登记纳入日常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积极协调卫健部门,继续对符合门诊特殊病认定条件的发放就医证;继续强化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指导患者正确使用就医证;规范门诊特殊病的筛查、诊断、鉴定、发证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各卫生院收取建档立卡人员门诊特殊病资料,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审批,审批通过的按照3个5日要求发放到位。患者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不带门诊特殊病证也可就诊报销。并从6月1日起普通居民门诊特殊病办理实行线上线下同时申报审批。截至目前共为21797人办理门诊特殊病症,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1060人办理门诊特殊病症。
三、工作落实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每月5日前对全区农村参保对象医疗费用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费医疗费用发生数据进行统计筛选,开展动态监测,将年度内截止到上月底累计政策范围内的自费医疗费用支出过高的人口信息推送给乡村振兴局,其中建档立卡人口标准5000元,非建档立卡人口标准为20000元。2021年共推送数据124条,其中建档立卡人口41条,非建档立卡居民70条,职工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