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全市“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水平,2025年1月24日,十二届市委第186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并通过了《中共张家口市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同时,会议议定,由克良市长牵头,研究制定市政府“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
二、制定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三、主要内容
市政府“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以市委出台规则为基准,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共4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决策范围。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细化。其中比照市委议事规则中总投资5亿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向市本级申请5000万元以上资金事项标准,市政府“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对应调整为1亿元和1000万元以上。
第二部分:决策原则。在市委坚持民主集中、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依法决策、坚持科学评估4条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第三部分:决策程序。明确了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为主要形式。同时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将“三重一大”事项分为重大事项决策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3类,分别规定了基本决策程序。
第四部分:决策执行。明确了决策修改变更条件程序,各级各相关部门承担职责,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及追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