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京举行。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医疗保障工作是民生保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我市紧紧围绕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我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张发〔2020〕7号),持续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一、搭建总体框架,织牢体系密网
按照国家1+4+2总体改革框架,结合我市实际,突出重点,搭建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四梁八柱”。建好1个体系,即力争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健全4个机制,即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完善2个支撑,即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二、把握改革重点,提出创新举措
根据国家、省改革精神,充分结合实际,我市进行一系列探索创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各级政府职能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征缴、控费和风险共担等方面的责任,实施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强化预算管理,保证缺口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二是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针对职工门诊保障不充分、共济保障功能不健全等问题,开设门诊统筹,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三是严格待遇保障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权限,严格执行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支付项目和标准,严格待遇保障清单权限,坚决防止脱离实际的过度保障。
四是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落实重大疫情医保支付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逐步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惠民政策。
五是创新基金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健全监管体制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六是规范完善医疗执业行为。全面推行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落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精细化、精准化管理。
三、强化组织保障,抓牢政策落实
下一步,我市将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抓牢政策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全过程,将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协同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深化医保、医疗、医药、医价“四医联动”改革,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大政策指导和工作督查力度,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改革中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确保市级统筹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加强政策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在机构、人员、编制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在征缴扩面、带量采购、风险防控、优化服务、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制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创新选人用人办法,建立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有序衔接的人才梯队,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的强大活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保障预期,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重要改革事项要广泛听取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掌握舆情走势,及时预警应对。遇到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