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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互联网+”门诊特殊病医保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06/12 1.9w 阅读 41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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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2日召开了张家口市“互联网+”门诊特殊病医保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秦占勇同志致新闻发布辞。原文如下: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再次和大家见面。

今天,我们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张家口市‘互联网+’门诊特殊病医保服务”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医疗保障局,向莅临会议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报道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痛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放管服”工作,多次就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我局自2018年12月31日组建成立以来,不断在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上下功夫,特别是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系列决策部署,先后制定了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窗口业务“预约办、网上办”等利企惠民政策,助推企业“轻装”复工复产,最大程度降低人员聚集风险,得到了企业、群众一齐“点赞”。

近日,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推进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做好门诊特殊病患者复诊购药工作的通知》(张医保字〔2020〕26号),《通知》从支持鼓励在线复诊、拓宽复诊购药渠道、落实医保报销政策、完善在线处方结算制度、加强在线复诊购药行为监管等五个方面着力,为有效缓解我市门诊特殊病参保患者就医“三长一短”,以及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提供了强力政策支撑。

众所周知,门诊特殊病政策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符合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条件人员,其门诊用药费用按住院费用报销办法,可以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按比例分别负担,比如血液病透析、肿瘤患者,这对提高我市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据了解,门诊特殊病患者“购药难”一直是我省各地市普遍存在的问题。此项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拓展了我市“互联网+医保”服务领域,更是为发挥互联网远程诊疗服务优势,减少患者就医购药跑动次数所采取的积极措施。

一是鼓励互联网医药机构开展在线复诊购药服务。经市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均可在本统筹区域内开展门诊特殊病在线复诊购药业务,由医院指派医务人员提供在线复诊,同时支持与其合作的处方共享药店,为患者提供线上复诊设施及线下购药服务。

二是拓宽门诊特殊病参保患者复诊购药渠道。我市门诊特殊病参保患者,在已按规定选择就诊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可再自愿选择1家经批准的互联网医院作为新增定点医院。

三是落实门诊特殊病“长处方”医保报销政策。在保障医疗安全、规范用药的基础上,门诊特殊病参保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在门诊特殊病报销限额内)可达到2个月,遇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

四是完善门诊特殊病在线处方购药结算制度。参保患者在处方共享定点药店购药,结算报销标准按照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结算报销政策执行。同时,鼓励处方共享定点药店,为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参保患者,开展上门服务。

五是加强互联网医药机构在线复诊购药行为的监管。互联网医药机构提供的线上复诊购药必须实行实名制,同时要求互联网医院要建立在线处方购药审核制度,保证与其合作的处方共享定点药店出售药品,在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均保持一致,且价格不高于互联网医院药品招标价格。

推进“互联网+”门诊特殊病医保服务,是我市医保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可满足不同群体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扩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开设更多互联网医药机构,在便民利民政策上持续用力,全力做好广大参保群众的利益代言人。

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王进宝同志答记者提问。

   1.目前我市门诊特殊病管理的基本情况?哪些患者可以享受互联网医院提供的在线复诊购药服务?

答:我市2002年启动城镇职工医保制度改革后,开始实行门诊特殊病管理办法,门诊特殊病与其他门诊看病的主要区别是:门诊特殊病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按规定给予报销,而其他普通门诊看病费用目前医保不予报销。截至4月30日,全市已鉴定通过在册的门诊特殊病患者共计371408人。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包括29个门诊特殊病病种、患者数量288560人,城镇职工医保包括18个门诊特殊病病种、患者数量共82848人。

目前,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先行将已具备条件并开展诊疗服务的市第一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与其合作的张家口市华佗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处方共享零售药店共43家,5月底新增99家门店,门店总数将达142家,作为门诊特殊病患者医保定点互联网医药机构,全市所有参保的门诊特殊病患者(37万余人)均可自愿就近选择,享受“初诊在医院,复诊购药在医保定点互联网医药机构”服务。

2.门诊特殊病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购药,如何办理开通手续?

答:保障参保患者复诊用药的规范合理,防止虚构医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使用,互联网医药机构为参保患者开展在线复诊购药业务,实行实名制。目前我市暂时只有市第一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已具备并开通了门诊特殊病在线复诊购药业务,参保患者在手机微信中搜索张家口市第一医院小程序”,进入“在线问诊”服务,即实现开通在线复诊、购药处方共享、图片上传、视频通话等,为患者提供了极大方便

3.门诊特殊病患者选择在互联网医院的处方共享定点药店购药,如何办理费用的报销结算?

答:互联网医院及其合作的处方共享定点药店,要建立门诊特殊病在线处方购药审核制度,确保处方共享定点药店出售的处方药品生产厂家、品种规格等与互联网医院一致,处方共享定点药店药品价格不高于互联网医院药品招标价格。对医保定点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处方复诊购药,参保患者可就近自愿选择在已开通的互联网医院药房或处方共享定点药店购药,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实现直接报销结算,结算报销标准统一按照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结算报销政策执行。

 4.市医疗保障局在“互联网+”门诊特殊病医保服务中,下一步是如何谋划的?

答:市医疗保障局将逐步扩大互联网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范围,为门诊特殊病患者的在线复诊购药提供更多的便利。

一是积极鼓励全市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申请办理设置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在线复诊购药业务二是大力支持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与互联网医院加强合作,开展在线处方共享业务;三是经卫健行政部门批准的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与其合作并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时开通医保定点业务,为患者在线复诊购药提供更多的选择;四是鼓励已开展处方共享业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为行动不便或居住偏远的参保患者,开展上门服务,切实把党和政府惠民、便民的医保服务政策落实到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部署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