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全国上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加优质、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 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有关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当前阶段融资金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相关信贷需求,对于中小微客户的合理贷款需求及时响应、高效满足,全心全意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领域金融服务。对防疫相关重点领域的普惠贷款支持,对区县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因防疫急需的生产、建设用贷款需求,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支持。按照 "特事特办,快速审批,执行优惠利率" ,以高效服务支持防疫工作。
三、做好受困小微企业的接续金融服务。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存量贷款企业,办理展期、续贷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存量融资客户,及时进行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对于虽因疫情暂时还款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且风险可控的经营快贷客户,在原贷款到期一周前报送续贷需求,实施 "无还本续贷" 操作。
四、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小微客户收费减免的相关要求,银行承担与贷款相关的押品评估、抵质押登记、执行公证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五、做好中小贷款规模保障。我行按照疫情防控贷款投放安排,根据业务进度合理配置专项资金规模,确保贷款及时顺利投放。对于防疫相关企业普惠贷款规模要优先保障、全额供应。
分行信贷专班联系人:
小微企业:普惠部 许进满0313-2087826
李 明0313-2087854
中型企业:公司部 邓 冰0313-2087912
赵剑峰0313-2087963
附:《防控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名单》
二〇二〇年二月四日